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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建立商(协)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

时间:2021-02-05    来源:广西新经济网    作者:通讯员 宋璐 - 小 + 大

      为牢牢把握商(协)会统战性特征,加强和改进对商(协)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深化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北海市商(协)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试行),探索商会改革发展创新措施。


      《北海市商(协)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从人员选配、工作职责、产生程序、每届任期、年度考评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统战工作联络员由所在商(协)会党组织中的党员担任,主要承担如下工作职责:学习宣传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做好所在商(协)会会员中民营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调研研究,了解会员愿望诉求;配合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和评先树优、表扬表彰工作;做好所在商(协)会统战成员登记服务工作;鼓励会员企业主动参与光彩事业;按时参加工商联召开的联络员工作会议等。北海市工商联每年将开展统战工作联络员年度考评,评选出“商(协)会年度优秀统战工作联络员”,树立工作标杆,推动商(协)会统战工作健康发展。


      据悉,去年7月1日,北海市推动市委办、市府办率先在全区印发《北海市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工作方案》,扎实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北海市商(协)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为全区首个制定商(协)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为增强商(协)会的政治属性和统战功能,织密统战工作网络,凝聚统战工作合力,扎实推动统战工作向商(协)会有效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对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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