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孙永剑 - 小 + 大
正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两周年之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介绍贯彻落实《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进展成效。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表示,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施工蓝图”全面绘就。广东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粤港澳中医药发展迈入“湾区时代”。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张平表示,浙江省高起点谋篇布局,省委深改委2021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对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作出部署,《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发展中医药作为重点任务部署,充分发挥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着力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走出一条符合浙江实际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道路。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庄严表示,“十四五”时期,山东省将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1+5+6+10”的总体布局,推动山东由中医药大省向强省跨越。“1”是全力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5”是打造中医药医疗、科研、人才、产业、文化“五个高地”;“6”是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齐鲁中医药名品、中医药人才建设、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中医药生态建设“六大工程”;“10”是强化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促进中医医院姓“中”、中医强基层、“三经传承”提档升级、中医药伴我成长、中医药扶老行动、省局共建一流中医药大学、打造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办好尼山世界中医药论坛等中医药传承创新“十项措施”。 (责任编辑:吉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