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何翠云 - 小 + 大
前不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 有报道称,中国城镇化率突破60%,2019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突破60%,并在2020年升至63.89%。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10年来,中国城镇化已完成了由“乡村中国”到“城镇中国”的蜕变,并逐步进入城镇化发展的中后阶段,未来都市圈、城市群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我们该如何看待“乡村中国”与“城镇中国”,又如何看待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 笔者认为,乡村振兴、城镇化建设,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体两面,不能以割裂的思维来看待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发展,更不能以冲突对立的观点来理解,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发展本来是不可分割的,城镇化发展带动乡村振兴,同样,乡村的兴盛也将促进城市繁荣。 区域经济、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是经济学界的重要问题。日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与融合发展,仍是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抵御风险的重要举措。以邻为壑的国家贸易政策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一个国家内部经济运行如地方条块分割、城乡分割的发展思路也同样会增加经济运行的成本、降低经济运行的效率,也必然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 可见,经济融合发展的思路,不仅适合有着比较优势的各国家、各地区,而且适合一个国家内部经济运行。当前我们谈乡村振兴,无法孤立地谈乡村振兴,仍需以地区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等融合发展的思路来谈乡村振兴,以融合发展的思路来推动乡村振兴。 谈到融合一体化发展,先需直面当下城乡差异化发展的现实。据报道,改革开放初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约是农村的2.5倍,随着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包产到户、发展乡镇企业,城乡间的收入水平差距有过短暂的下降,1984年这种差距缩小到1.7倍。后来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城乡差距再次拉开,2009年左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约是农村的3倍。据2013年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前者是后者的3.03倍;到了2020年,按常住地统计,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3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前者是后者的2.56倍,差不多又回到改革开放之初的状态。 专家观点认为,现阶段造成中国城乡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体制,即城乡之间基础性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金在流动循环的制度安排上是脱钩与分裂的。缩小城乡差距最基础的工作仍是要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阻碍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城乡二元体制。可见,以融合发展的思路来推动乡村振兴,需充分认识到破除生产要素流动障碍的重要性。 以融合发展的思路来推动乡村振兴,还需将乡村振兴整体规划、与城镇化发展结合起来。乡村振兴包括如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以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社会保障福利完善等。乡村振兴,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以人为本,从人出发,最后还是回归于人。但乡村人口具有很强的流行性,如何从生产要素的角度或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待农民工、如何从城镇化发展的角度来吸纳农民工、如何从产业升级发展的角度来培训农民工等等,这些环节都将很大程度上影响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发展的未来。 以融合发展的思路来推动乡村振兴,更需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在政务服务日益网络化、标准化的今天,如何让农民、农民工、农村共享政务均等化服务显得更重要而且必要,需要不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均等化。 后疫情时代,经济发展面临着压力,需不断降低经济运行的成本,破除障碍,坚持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的思路,坚持系统性思维,对于乡村振兴来说,具有着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吉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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