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民生 > 财经政策 > 文章 当前位置: 财经政策 > 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2-01-20    来源:新华社    作者: - 小 + 大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改革创新驱动、产品对标驱动、渠道对接驱动、主体引领驱动、数字赋能驱动、服务优化驱动,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高水平衔接,降低企业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坚持改革开放、规则衔接,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到2025年,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制,加强规则对接,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等5条措施。二是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主要包括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等3条措施。三是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主要包括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制度高地,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等3条措施。四是完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等4条措施。

      《意见》要求,商务部牵头建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吉贤)


上一篇:缓税政策让中小微企业多了几分底气 在缓解资金压力应对原材料成本上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篇:《“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印发

桂ICP备19007823  |   QQ:12361417@qq.com  |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8号广西新谊投资大厦C座10楼  |  电话:17776689995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授权www.gxenews.com使用 Powered by 55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