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7 来源: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 作者:唐广生 莫勇 潘丽娜 - 小 + 大
日前,广西以1号自治区总田长令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长制考核暂行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要求,明确自治区总田长对各设区市一级田长(各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田长制工作情况开展考核。 《办法》明确,主要考核一级田长建立健全田长制相关制度,履行田长职责,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严格农田管护、建设、利用等情况,重点考核一级田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及耕地撂荒治理的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和绩效考评等的重要参考。 田长制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规定报总田长组织约谈,相关一级田长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须向总田长作书面检讨。 《办法》明确了符合一票否决应予以问责的情形,包括若存在连续两年考核被自治区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存在对重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等情形之一,导致耕地保护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一票否决的要求对负有责任的一级田长及副田长予以问责并终身追责。 据了解,2021年9月,广西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以来,目前已全面构建完成自治区、市、县、乡镇、村五级田长+网格员体系,至今全区共落实田长人数28043人。 责任编辑 吉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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