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作者: - 小 +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陕西省延安市·山西省临汾市) 2.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 3.江西省赣州市三百山景区 4.山东省济宁市微山湖旅游区 5.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景区 6.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大瀑布景区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黄姚古镇景区 8.重庆市奉节县白帝城·瞿塘峡景区 9.四川省成都市安仁古镇景区 10.贵州省毕节市织金洞景区 11.甘肃省陇南市官鹅沟景区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江布拉克景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6日至7月12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ziyuanchu@mct.gov.cn;传真:010-59882583。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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