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卢能干 - 小 + 大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工商联坚持政治引领和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努力破解乡镇街道商会注册登记难、理顺关系难、发挥作用难、持续发展难的“四难”现状,取得了积极成效。 可持续发展基础更有保障。2018年以来区市县三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所属商会改革和推进乡镇街道商会建设的文件,为稳妥推进基层商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规范管理工作基础更加夯实。将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纳入“四好”商会、“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一票否决性指标,部分县(区)党委、政府把乡镇街道商会注册登记列入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截至目前,全区1251个乡镇(街道)建有商会1123个,覆盖率达89.76%;注册登记445个,登记率为47.49%,略高于全国平均登记率。 党建覆盖面逐步扩大。全区成立乡镇街道商会党支部433个,覆盖率为46.21%,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407人,105个乡镇街道商会党组织荣获星级党组织称号。 创新改革和品牌建设初见成效。近年来,有249家乡镇街道商会获认定为广西“四好”商会、20家获认定为全国“四好”商会。在商会诚信建设试点改革中,有45家获认定为全区诚信建设先行商会。设立乡镇一级商会调解组织962家,成功调解案件(纠纷)4万多件,初步形成“商人纠纷商人解”的良好局面。 勇于担当形象得到展现。脱贫攻坚期间,广西共有1.8万家民营企业参与帮扶10670个村,其中乡镇街道商会及会员参与度和贡献率达到40%以上,并且将继续成为脱贫攻坚后“防返贫”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回顾工作,广西乡镇街道商会建设创新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仍存在诸多有待破解的发展瓶颈:对其地位作用和功能任务认识不够到位;引导和服务还不够到位;登记率有待提高;自身建设亟待加强。 厘清广西乡镇街道商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总目标是培育和发展有效承担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任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会组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获得根本性的提升,必须厘清新思路,以利于“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 乡镇街道商会应该是统战性与基层自治的有机统一。乡镇街道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依托,承担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特殊职能,这是乡镇街道商会有别于其他一般行业商协会的显著特征。但对乡镇街道商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认识略显不足,乡镇街道商会作为最基层的社会组织,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应该推动其积极履行责任,参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乡镇街道商会经济性功能不仅仅是捐赠与乡贤回归。经济性是商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商会建设的重点和落脚点。但令人遗憾的是,有的地方一提到商会仅仅想到捐赠与乡贤回归,而忽略了商会推动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乡镇街道商会扎根城镇乡村,是凝聚群众力量很好的载体,在推进乡村“五个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补齐民生短板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不能把乡镇街道商会依法“注册登记”当成“有效覆盖”。部分基层工商联反映登记难的主要原因是登记条件不达标,希望民政部门适当降低标准。这个出发点很好,但如果基本登记条件都达不到,那这个商会的健康发展是否有保障?严格登记标准是我国社会组织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质量、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的需要,必须正确认识,按照“成熟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来推进,不下硬指标,不搞“一刀切”。 乡镇街道商会贵在“贴近实际”而非一律“做强做大”。推动乡镇街道商会建设不应止步于注册登记工作,培育工作也不能仅仅满足于树几个“示范点”。要紧紧围绕乡镇街道商会职能定位,找准工作重点和发挥作用契合点,不能为乡镇街道商会定过高、脱离实际的目标,而应立足于服务乡村社区,贴近基层群众需求,推动商会工作充满烟火味、人情味,建成扎根基层的“民营经济人士之家”。 探索推行“六微”模式,激发乡镇街道商会活力 坚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既要稳妥有序、务实求进,更要从“微”处入手、“微”处突破,大力推行微改革微创新,积极探索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路子。 加强“微扶持”,形成建设合力。“微扶持”并不是说对乡镇街道商会的扶持不重要,而是在一些细微关键点、急难问题上支持帮助商会突破发展瓶颈。要依托各级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推动乡镇街道商会作用发挥纳入地方改革发展大盘,向商会下沉管理和服务资源,在商会“接得住”的前提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构建“微平台”,搭建桥梁纽带。健全完善政策信息服务平台、资政建言平台、招商引资平台等,突出服务中小微企业过难关、保生存,引导会员用好、用足各类扶持政策;引导当地的龙头企业加入乡镇街道商会,发挥大企业对中小微企业的传、帮、带作用;引导民营经济领域声音通过商会组织渠道有序表达。 打造“微产业”,推进互利共赢。乡村振兴战略中,我们要推动商会会员立足地方特色资源,积极探索“合作式”种植、“订单式”养殖、“定制式”商贸、“嵌入式”旅游、“车间式”就业、“分红式”金融、“搭桥式”边贸等经济发展模式,加快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桂字号”乡村振兴建设品牌。 开展“微服务”,凝聚发展力量。要精准服务解难题,建立健全会员需求清单,广泛开展“进企业,访会员,解难题”活动。要细致服务到点位,加强与乡镇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快递物流、超市电商、银行保险、村委(社区)等单位的资源对接,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商会会员发展中遇到的用水、用电、排污、资金短缺、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 实行“微积分”,激发治理动能。探索实施商会管理“微积分”制度,将商会服务会员、服务经济发展、诚信守法、党建引领、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招商引资、助力乡村振兴、助力疫情防控等纳入积分项目。强化“微积分”运用,年度积分结果与奖优评先、项目争取、政策扶持、受邀参加政府相关活动及政治安排推荐等挂钩,形成“以行动换积分、以积分促会建”的新格局。 推行“微治理”,实现共治共享。教育引导商会制定完善商会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党务、会务、财务“三公开”,自觉参与清廉民企建设。落实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搭建议事平台,完善议事规则,推动会员企业当好主角、主动发声。加强“微党建”,坚持线上线下互动互补,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让党建脱虚向实。推行“微教育”,依托形式多样的乡村文体活动载体,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主动融入基层讲文明树新风实践活动。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 吉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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