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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之风不可长

时间:2023-08-0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杨玉龙 - 小 + 大

    8月4日,网友发布“收费员拒收撕毁5角纸币”网络视频,引发关注。有网友表示,撕毁人民币违法,也有网友称,5角纸币属第四套人民币,已停用。8月5日,事发医院值班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会有相关部门负责处理。记者注意到,央行曾对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案例进行处罚,并表示5角纸币仍可流通。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及《整治拒收现金公告》的有关规定。比如,《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拒收现金行为将被施以相应行政处罚措施。
    但从现实来看,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不少网友表示遇到过拒收现金,尤其是小额人民币的情况。当然,诚如新闻中提到的拒收撕毁5角纸币同样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该看到,拒收人民币现金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202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发布第18号公告,明确要求“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强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对于各类主体而言,理应遵循法律规定行事,而不是以各种借口拒收现金。
    对拒收现金的行为就须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中国人民银行4月21日对外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并予以曝光。事实上,人民银行一直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或法律意识淡薄、或服务意识不强、或基于商业目的,在完全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下而拒收现金的,不遗余力打击并曝光。
    同时,消费者当增强维权意识。商家以各种理由排斥现金支付,不仅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强行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针对此,消费者可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渠道,积极主张自身的权利。可以说,消费者善于维护自身权益,也有利于对侵权行为形成有力回击。
    终归而言,移动支付的普及带来的应是更加高效和谐的社会,而不是一部分人的支付选择权被侵害。况且,电子支付只是支付方式的一种,而非唯一。故此,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给予消费者更多自主选择的权利,让所有人都能够从容地选择自己的支付方式是各类主体应尽的法律责任。针对前述现象,也需要加大对此类处罚案件的宣传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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