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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成立

时间:2019-08-30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宋瑶 - 小 + 大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26日讯(记者 宋瑶)8月26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日前同意设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据悉,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总面积119.99平方公里。继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广西再次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总体方案》明确,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根据《总体方案》,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南宁片区46.8平方公里(含南宁综合保税区2.37平方公里),钦州港片区58.19平方公里(含钦州保税港区8.81平方公里),崇左片区15平方公里(含凭祥综合保税区1.01平方公里)。其中,南宁片区重点发展现代金融、智慧物流、数字经济、文化传媒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制造产业,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重要节点;钦州港片区重点发展港航物流、国际贸易、绿色化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门户港和向海经济集聚区;崇左片区重点发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旅游和跨境劳务合作,打造跨境产业合作示范区,构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陆路门户。


        《总体方案》还提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畅通国际大通道、打造西部陆海联通门户港等16项主要任务和措施。


        据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贸易便利化为主体的货物贸易与投资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自贸体系的一种结合。各大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是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近年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放管服”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改革,金融开放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突破,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得到较大幅度提高,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溢出效应不断显现。


        2018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方面,加大改革授权和开放力度,给予政策扶持,体现特色定位,提出了53项切口小、见效快的工作措施,着力打通有关工作的“堵点”和“难点”,推动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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