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31 来源:广西江苏商会 作者: - 小 + 大
日前,广西江苏商会开展调解技巧培训活动。自治区工商联法律部一级调研员陆月兰;广西江苏商会会长、调委会主任施瑞明;秘书长、调委会副主任朱建平;常务副会长徐敦华、叶东、杜红方;副会长贾卫平、陈忠和、卢华;理事、调委会委员马红芳;商会调委会委员薛章亮等人参加活动。会议由朱建平主持。 当天,以“民法典与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法官送法进商会”培训活动,由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民盟盟员,广西第一代人民调解员(南宁市医疗纠纷调解成员)黄朝晖主讲。 培训活动上,黄朝晖利用其亲自成功调解的一起经典南宁市医疗纠纷案例,从调解的方式方法、步骤、政策法规把握度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技术分析。一是调解的原则: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二是调解员的素质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有责任心、耐心、细心。三是调解的纪律: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当事人;不侮辱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四是调解的工作内容:根据当事人的各种纠纷问题以及他们的心理活动进行研究、解剖,通过不同维度透视纠纷的成因,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商事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法律法规,耐心疏导,互信、互让,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五是提出四个基本调解步聚:第一步:陈述诉求,补充询问;第二步:分析案情,讲解法律;第三步:耐心疏导,提出方案;第四步:达成协议,司法确认。她强调,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不要过激评判,不要主动提出自己的调解方案,做到专心倾听,调解工作就能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参训人员对此次培训活动给予了正面的评价,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学到了民间纠纷中的许多知识点,今后将学以致用,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吉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