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9 来源:广西新经济网 作者:通讯员 刘洪生 曾敬 记者银慧娟 - 小 + 大
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工商联的见证下,柳州市贵港商会会员企业双方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和法律确认书,法院立即对调解协议书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让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这是鱼峰区法院、鱼峰区工商联自启动法官“三进”活动(进商会、进协会、进企业)以来,首次对商会化解的纠纷进行诉调对接,也是柳州市两级法院对商会调解协议进行首次司法确认。 记者从柳州市工商联获悉,该起纠纷已发生多年。被申请人由于企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申请人基于信任合作投资,向其借款40余万元,后转为借款关系。因生意遇挫等原因,被申请人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人多次追索无果,双方逐渐产生间隙。该商会人民调解委曾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近几年的经济往来进行核对,经分析引导,双方对借贷关系形成一致意见,但由于此借贷始于投资,双方对欠款金额、利率计算及还款时间难达成一致意见。
为此,鱼峰区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周晓,鱼峰法院副院长贺卫华,商会会长钟道军一行多次为这起借贷纠纷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数额、利息计算、还款方案形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工商联、法院给了我们温暖和关怀,商会就是我们贵港人在柳州的家!”握手言和后,柳州市贵港商会会员有感而发。 据悉,该起纠纷的有效解决是柳州市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自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启动“同心助企直通车 营商环境再优化”暨法官“三进”活动以来,市县两级法院、工商联走访企业150次,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件。 该项活动积极探索建立“1+1+N”法律服务机制,开设商会、行业协会、民营企业与人民法院、工商联之间的“绿色”沟通渠道,由法官、工商联联络员,与商会、协会、民营企业进行结对,专门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探索形成的“法院+工商联+商会调解委”组合调解模式,使商会人民调解体系更趋完善,使商会法律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吉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