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4 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 作者: - 小 + 大
2023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是此次表彰中南宁市唯一受到全国表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60多年前,浙江诸暨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从此,“枫桥经验”走向全国,也走进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以下简称“南宁经开区商会”),并在商会丰富的涉企纠纷调解实践中拔节生长、枝繁叶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近年来,南宁经开区商会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两个健康”、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见成效,先后荣获全国“四好”商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中国”工商联(商会)工作最佳案例、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等荣誉,相关调解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等刊发。 南宁经开区商会成立3年来,在上级的科学指导、有力支持帮助下,商会广泛发动、紧紧依靠会员企业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自身特有的调解模式,书写了一个个法治营商的鲜活故事,铺就了一座座沟通党心民心的连心桥,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2月27日,全国商会调解培育培优和“万所联万会”观摩交流活动在南宁举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带领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领导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商联、商会、商会调解组织代表、特邀嘉宾180多人现场观摩商会调解工作,给予“做法实、有创新、亮点多”的高度评价。 治未病之病——写好“预防”新文章,营造法治营商氛围 2月的邕城,风和日丽,春意盎然,暖意融融。2023年2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支持下,全国商会调解培育培优和“万所联万会”观摩交流活动在南宁举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带领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领导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商联、商会、商会调解组织代表、特邀嘉宾180多人现场观摩南宁经开区商会调解工作,给予“做法实、有创新、亮点多”的高度评价。他指出,商会调解培育培优和“万所联万会”工作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探索新时代民营经济领域“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必须围绕中心谋布局、协调联动齐发力、规范指导强引领、改革创新建品牌,以务实创新举措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南宁经开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在商会履行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和政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中被赋予新的时代使命。 不论情况有多复杂,坚持党建引领始终是调解工作的不变灵魂、根本保证—— “商会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恳谈会、调研会,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倾诉烦恼、交流工作,我们感到很舒心。”雄辉公司员工赵兰说。在南宁经开区商会,别开生面的党群大会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商会党委组织牵头,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联合工会委会员参加,商会党委委员、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以承诺践诺的形式为会员企业办实事。 商会党委、党员站在调解工作的“舞台中央”,成为“中流砥柱”。3年前,南宁经开区商会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建立南宁市首个“商会+法庭”诉调对接中心,此后,陆续建立“商会+检察院”“商会+律所”“商会+总工会”……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帮助下,商会积极探索党建覆盖、引领人民调解工作新形式,充分发挥商会党委书记郑清树作为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教育引导作用,做到开展基本教育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基本活动安排涉企纠纷案例警示,建设基本队伍严把企业家政治和法纪关,落实基本制度严格按政策法规执行,确保调解正确政治方向,为促进“两个健康”凝心聚力。 不论形势如何变化,抓好普法先行始终是调解工作的首要任务、必要前提—— 走会员企业、搞普法宣讲、做和谐关系调研,把“温暖、服务、帮扶”送到每名企业家和广大职工心坎上……从2021年起,南宁经开区商会会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世雄就协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等经常性开展送法进商会、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教育引导企业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做好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等工作,共同探讨推进清廉民企建设、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问题。3年来商会选派、推荐693名企业家参加上级组织的普法培训、业务辅导和理论学习班,邀请36名知名律师开展经常性法律专题讲座、举办15期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训,强化法治思想引导,增强会员法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不论时代如何发展,注重预先防范始终是调解工作的一贯原则、基本要求——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大量社会矛盾、包括涉企纠纷不能“一诉了之”,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近几年,南宁经开区商会坚持把主动排查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作为每月联系走访会员企业的重要内容来抓。目前商会调委会成员已深入276家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指导企业做好涉及土地、劳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风险隐患排查,并与当事双方深入细致沟通交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商会用好南宁经开区“妈妈式”服务品牌和服务企业“直通车”平台,联合党政机关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开展联企活动,加强党政机关与会员企业意见征询、政策反馈、精准服务等对接,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建言献策,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聚多方之力——奏好“联动”交响乐,协同化解矛盾纠纷 因担心企业生产厂房安全受施工影响,商会一家会员企业的管理层反对当地一项道路拓展工程,导致工程难以推进。 面对复杂情况,商会决定采取“群英断是非”工作方法,邀请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企业负责人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等共同对话,把问题摆到“桌面”上,经过讲政策、明是非、摆道理,企业领导心中的担忧被化解,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近几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影响,会员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等涉法问题不断增多。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必须充分发挥商会人民调解委员职能作用,加强规范化建设,把“商人纠纷商会解”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联建调解力量—— 南宁经开区商会与南宁经开区法庭建立南宁市首个“商会+法庭”常态化诉调对接中心,与南宁市总工会、南宁经开区工委共同设立法律服务律师站;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与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广西景业律师事务所、广西至诚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为商会调委会和会员企业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培训、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商会调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商会运行、有行业影响、具有法律政策素养、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的商会领导、企业家、律师、工会代表中选聘。 联调纠纷案件——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把商会人民调委会和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承接辖区内委托委派民商事案件。通常采取调解员受邀前往法庭、法官邀请调解员深入商会或企业开展巡审联调等形式。联调时严格按照受理纠纷、调解准备、实施调解、达成协议、督促履行、案件归档等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实施。为解决涉企纠纷中最常见、最大量的买卖合同和劳务合同纠纷,联调中商会调解员考虑到涉案双方均为企业,重点从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保护品牌、长远发展等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多商量、多谅解,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大公约数,力促双方握手言和,在减轻涉案企业诉累、成本的同时,避免双方对簿公堂;主办法官则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用诚心、真心、善心、爱心、细心、耐心、公心,向当事人说明诉讼调解的好处以及不调解的风险,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并利用已生效的类案典型调解案例,引导双方正确合理有效调整自身诉讼预期,努力说服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年来,商会调解员根据不同类型纠纷情况,综合运用明法析理、说服疏导、专家咨询、委托鉴定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做到案结事了。 “已追回被诈骗款项78.0019万元”“对方已支付货款170万元”“房屋租赁违约金3223万元已到账”……3年来,商会调委会已调解涉企纠纷案件近百起,成功率达97.5%,为会员企业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亿多元。 联认诉调结果—— 充分发挥司法支撑和保障作用。经商会、法院、检察院等联合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会督促当事人按照约定认真履行。能够即时履行协议的,商会调委会积极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法院及时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法院在立案登记后委托商会调委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者撤回起诉,法院依法审查并制作民事调解书或者裁定书,当事人、商会和法院共同签字确认。对调解不成的纠纷,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权。 行长久之效——健全“服务”好机制,助推调解提质增效 坚持把推进规范、精准、高效多元化解涉企纠纷服务机制建设作为提高商会调解质量效益的重要依托来抓。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签订《关于建立涉企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规范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以及档案管理、信息报送、考核评估等制度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解决纠纷。与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签订《江南区检察院与经开区商会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在瑞声科技、腾科宝迪、雄塑科技等多家会员企业设立“检察官工作联络室”,加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会员企业设立法务部门、聘请律师或法律顾问,形成协同联动的法律服务力量。积极争取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工会、人社等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加大商会调解员培训力度,积极选派商会调解员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有关商会调解调研指导、经验交流、课题研究等活动,促进调解员能力素质水平不断提升。定期组织开展商会调解典型案例剖析,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及时向会员企业发出预警,积极帮助会员企业及时发现、确实弄清、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力争矛盾纠纷不出企业、不出商会、不出园区。 策马扬鞭新时代,再接再厉启新程。只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商会人民调解机制措施,就一定能够及时把矛盾问题解决在企业末端、化解在萌芽状态,就能够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宁、平安广西建设,不断书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新篇章。(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