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 来源:本地新闻 作者:记者 银慧娟 通讯员 邓铁军 龙静 - 小 + 大
本网讯 1月4日17时20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执行公务途中,在石桥镇往龙圩方向途经207国道风门坳路段处,发现一辆载重40吨的大货车后轮与油箱附近起火燃烧,情况万分危急,大货车司机不知所措、招手求助。 (救援现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苍梧院检察官见状,毫不犹豫,立即停车对起火货车进行紧急救援,检察官梁家乾与胡国辉率先在随行检察公务车上拿起灭火器灭火,其余检察官一边拨打119报警一边参与道路交通疏导和现场救援。 (手持灭火器投身紧急救援的检察官梁家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当灭火器使用完后仍未能把火扑灭,此时火越烧越大,车轮和汽油箱随时都可能会爆炸,十分危险。检察官立即到公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借用灭火器,继续投入抢救。 (救援现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经过约30分钟的紧急救援,大家终于合力把火扑灭,避免了一场随时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 (检察官被烟火和干粉迷离双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救火后,检察官已经被烟火和干粉迷离了双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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