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7 来源:广西云客户端 作者: - 小 + 大
近年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多措并举,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践行并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每一环节,努力为全县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倾力培育民族团结之花,并让之越开越艳! 积极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大化法院每每在“三月三”等重大节日来临之际,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普法力度,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宣传各类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将有关法律法规摘录下来印制大型宣传材料和“诉讼服务卡”,在少数民族聚集区进行张贴、分发。通过法律宣传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自觉自愿采用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送法进校园,关爱瑶山儿童成长。院领导高度重视当地少数民族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多次参与开展法治讲座,为他们送去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到关于民族团结、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利害关系,有利于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及民族团结观念。 注重少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同胞的生活情况,不时深入少数民族家中开展慰问活动,在对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鼓励他们继续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各项法律法规,为大化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创办“双语”巡回法庭。为解决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常常遇到与壮瑶等少数民族群众存在语言沟通不畅的情况,该院抽调熟悉当地民风民俗、精通壮瑶方言的法院干警,成立了都阳“双语”巡回法庭,将“法言法语”通俗化、本地化,以便稳妥地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坚持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风俗。在日常生活中,法院干警积极与少数民族群众拉距离、互帮助、拉家常、认兄弟,拜访请教“族老”“瑶王”等少数民族群众心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在向他们普法的同时,发展他们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纠纷,让一些矛盾不出村屯就能就地解决,减少了人民法庭办案量,提高了办案效率。 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社情民意,扎根于基层,用真情服务群众,真正拉近法官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距离,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真正打通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培养少数民族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近年来,大化法院不断发展一些少数民族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其中瑶族同胞总有16人,其他少数民族同胞56人。 下一步,大化法院将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各项工作中,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吉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