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头条 > 本网专稿 > 文章 当前位置: 本网专稿 > 文章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 共建平安法治校园

时间:2020-01-11    来源:广西新经济网    作者:安可 邵雪晴 - 小 + 大


      本网讯(记者 安可 邵雪晴)1月10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检察机关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情况,并就广西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和法治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广西检察机关先后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266次,共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875所,发现安全管理隐患问题200个;向学校、教育部门提出检察建议98件,学校、教育部门已完成安全管理隐患整改133个,有效打击侵害校园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校园环境。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校园性侵害案件的诉讼监督,落实普法责任制。实地走访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等辖区内中小学校,掌握重点地区校园安全管理现状。自治区检察院结合扶贫工作,在全国首创推行“一村一法治巡讲”,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特点及普法需求,开发预防性侵害、防治校园欺凌等不同主题的菜单式普法课程。同时,依托“儿童家园”,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和关爱救助活动。目前广西各级检察院已创建“儿童家园”30余个,其中有5个自治区示范性“儿童家园”。此外,自治区检察院组建了“八桂护未队”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目前已在全区14个市以及铁路系统学校、幼儿园等开展巡讲43场。


      广西教育部门也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多措并举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7个专家组到全区14个市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宣讲活动,培训6000多名法治课教师。在招聘教师时强化师德考核,建立师德师风违纪案例定期报送制度。制定并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学生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11类行为列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


      为配合“一号检察建议”实施,2019年广西各中小学校共选聘法治副校长2.1万名,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和“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已挂牌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共276个;建成了广西第一所针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危害社会及犯罪行为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南宁励志学校,为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提供了样板。


      日前,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还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区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就健全日常联系机制、联合督查调研机制、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及学校预防打击性侵害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

上一篇:广西工商联第十二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在邕召开

下一篇:广西医药商会关于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倡议书

桂ICP备19007823  |   QQ:12361417@qq.com  |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8号广西新谊投资大厦C座10楼  |  电话:17776689995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授权www.gxenews.com使用 Powered by 55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