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8 阅读: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何翠云 - 小 + 大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从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机制运行、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强化网络平台企业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近年来网络食品销售呈不断增长趋势。2025年1至5月,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商品同比增长14.5%,增速显著高于穿类1.2%和用类6.1%,成为核心增长引擎。特别是网上点餐消费快速增长。数据显示,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已达5.45亿人,市场规模约1.2万亿元,平均每天花在外卖上的消费近33亿元。民以食为天,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事关近6亿消费者。 随着网络食品安全话题成为舆论热点,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健全细化,如《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等,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正持续强化升级。相对于传统食品监管,网络食品安全因无实体、跨区域等因素影响,其违法违规行为更隐蔽,监管难度更大,促进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不断精细化升级将成趋势。 网络食品安全最令人关心的是外卖领域,如一些无堂食仅外卖的餐馆,后厨卫生环境常造诟病。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总监的职责,并提出,定期组织对平台入网审查情况、食品销售行为及信息等进行检查等,这将加速淘汰缺乏经营资质的入网经营,“幽灵外卖”乱象将受到精准打击。 此外,现做外卖最后变预制食品这一现象也引发消费者吐槽。对于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更应细化诸多环节,如让商家信息更透明,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知情权与监督权,与此同时,从立法上推进“明厨亮灶”活动,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不断促进网络食品监管精细化升级。 近年来网络食品销售创新形态不断,如直播带货、私域电商如微信群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团购等,这些新兴网络销售渠道的食品安全监管也需引起相应重视。 以直播带货为例,直播作为食品销售的新兴渠道,其食品安全主要风险包括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问题,以及虚假宣传、标签不符等违规行为。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管理条例,如《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明确平台需履行入驻核验、质量管控和记录保存等义务。笔者认为,对于直播食品带货,应同时明确直播食品带货的经营主体与相关平台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更应不断细化各监管环节,促进网络食品监管精细化升级。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平台企业应当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网络食品交易规模、风险等级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一举措主要是压实了平台企业与平台的责任,重在细化落实。事实上,网络食品安全还涉及溯源管理等一系列问题,需进一步细化监管,不断促进网络食品监管精细化升级。(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何翠云) (编辑:韦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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