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30 来源:广西新经济网 作者:记者银慧娟 - 小 + 大
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规范投资促进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竞争力、坚定投资者在广西投资发展的信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经济发展根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介绍,该《条例》的出台,是广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和投资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 《条例》指出,促进投资引导一是明确投资促进规划及其专项计划的编制和备案要求。二是强调投资重点产业领域、重点区域引导和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三是规范投资优惠政策的制定和相关投资信息的整合、发布。四是强化招商平台和品牌的打造,突出地方特色、产业优势。 《条例》中规定,提升投资服务质量,一要简化各类审批事项,对项目评估、项目选址、项目用地、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的办理。二要强调项目的全程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负责投资促进工作的机构、其他有关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引荐、落地实施、全程代办、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要明确公用事业和社会服务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为投资者提供安全、方便、及时、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和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耀革表示,广西各级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调动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坚定其在广西投资发展的信心。 (责任编辑:吉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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