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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让企业“进退自如”

时间:2019-10-29    来源:广西新经济网    作者:韦吉 梁民 - 小 + 大


      本网讯(记者 韦吉 梁民)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极大激发了创业创新热情。随着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入市容易退出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是解决企业“生得容易”“死得困难”这一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现阶段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也高度重视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将该项改革工作列为我区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之一。因此,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是广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对提升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在10月28日举行的广西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巫家世介绍说,在此次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中,广西通过实施6大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广西企业注销效率。


      建立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专区。
      通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专区,实现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公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等有关信息,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改革企业登记注销制度。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登记注销进行程序优化和材料精简,升级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确保企业能够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清算组信息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同时,指导试点单位防城港市继续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


      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

      税务部门按照目前市场主体不同的涉税情形,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条件下,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


      优化社保、商务、海关等登记注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务部门、海关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


      加大注销特殊问题的指导力度。

      根据国家部委的文件要求,按照特殊情况办理指引,逐条逐项提出了广西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处理措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注销工作提供便利化的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


      通过上述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可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清算组备案信息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有效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压减了企业登记注销材料,降低了企业注销成本。


      2019年7月31日,我区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正式上线运行。8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其门户网站正式设立了企业注销便利化专区,我区成为全国首批进入该专区的6个省区市之一,走在全国前列。


      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推出税务注销“承诺制”容缺办理,进一步简化了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指导试点单位防城港市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把公告期由45天压缩至20天,建立容错机制,对被终止简易注销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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